警察打電話叫我去做筆錄,說我跟未滿16歲之少女性交易.
- 風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5-17 20:19
- 文章人氣:4657
- 個人積分:4
-
前天被警察打電話去做筆錄,說有援交妹指認即時通的名冊
都是有跟他性交易的人,警察說我有跟她聊過天也有打1次電
話給他,認定我觸犯性交易防治法,我整個很傻眼,我說今年
2月多確實聊過1次,聊完當下也打過1次給那女的(那女的說要
我約她),我敷衍她後,就忘了這件事,也沒去赴約,結果現
在元交妹被抓亂咬我,連我的相片都沒有就指認即時通好友名
冊都是客人,會不會太瞎,做筆錄時警察一直慫恿我認罪,還
說很多人都認了,我整個很不爽,我認了才是白痴,未滿16歲
是刑事重罪耶,而且我根本沒赴約跟他性交易,我那時有反問
警察那女的認得我長相跟性交易時間跟地點嗎?警察回說那女
的說忘記哪個汽車旅館了,只紀的約在某某麥當勞見面,我說
我根本沒去過啥麥當勞啊,警察又說不管啦,她指認有就是有,
你趕快認罪。
唉,筆錄做完了,我從頭至尾否認性交易,想請問板上的高手
們,這案子移送到地檢署,我有機會脫身嗎?那援交妹真是有
夠機歪的,沒約過也說有完成性交易,真夠狠的(PS:1警察有說女孩子也忘了時間點了,那我要怎舉證不在場証明啊XD
2.那女的惟一論述就是他即時通有加我好友然後有聊過天
跟他手機我有我那次打給他的通聯記錄,這樣不知
檢察官會不會自己心證,很擔心遇到爛檢察官,
看新聞一堆檢察官都亂來了,還利用權勢
威脅性侵女關係人,唉)
- 楊俊鑫律師/所長 (楊俊鑫律師/所長)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7-12-25 20:16
- 文章人氣:2
- 個人積分:13388
- 律師評價:3139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81號
-
楊俊鑫律師就此方面案件辦案經驗極為豐富、專業!
歡迎與楊律師預約時間洽談,預約電話0928967948 02-28717475
楊俊鑫律師簡介:
一、希望當事人在偵查中勝訴回歸正常生活。
二、一○七年偵查中不起訴案件二十件。
三、承辦經驗:
(一)不知年紀不起訴案。
(二)未違反意願不起訴案。
(三)未成年口交緩刑案。
(四)以事後互動狀況證據為憑不起訴案(本案發生前,告訴人已察覺異狀,且被告未限制告訴人行動自由或斷絕告訴人對外聯繫,被告如確有告訴人所指不法犯行,衡情告訴人自能向旅館櫃檯人員或撥打電話求援,事後亦應拒卻或至少避免再與被告有所接觸或單獨相處,惟告訴人捨此不為,於本案發生後,仍與被告同車共行):
(五)酒醉斷片致懷孕不起訴案。
(六)有傷但非強制性交不起訴案。
(七)未滿16歲未達成和解但輕判得易服社會勞動案。
(八)同性戀二審無罪案.以監視器為證據證明未強制不起訴案。
(九)酒醉斷片不成立強制猥褻案(然告訴人卻持續安撫被告並留在屋內摸黑尋找耳環,其反應顯與常情不符)
(十)兩情相悅不成立利用權勢性交案(事後雙方親密合照)
(十一)未滿十六性交誤認成年不起訴案:
四、依律師承辦案件經驗所寫成之文章:
(一)未成年人性行為無罪因素之研究(四)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478690-
(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罪判決之研究(三),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著。
(三)收到警局通知怎麼辦,楊俊鑫律師事務所所長著。
(四)妨害性自主涉訟案件處理方式。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376820995
(五)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罪判決之研究。
(六)妨害性自主案件緩刑可能性之研究。
(七)妨害性自主案件量刑之研究。
(八)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量刑之研究。
(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緩刑可能性之研究。
[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8條規定實務判決之研究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399705469
[十一]地檢署偵查律師應全力助被告獲得不起訴處分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1400242-
[十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罪判決之研究(三)
[十三]刑案偵查中應答策略 (收到地檢署傳票怎麼處理、收到警局通知書如何處理)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384616651-%E5%9C%B0%E6%AA%A2%E7%BD%B2%E5%81%B5%E6%9F%A5
[十四]刑事妨害性自主罪涉訟案件處理方式:
[十五]下載影片無罪判決參考因素之研究---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十六]性騷擾防治法無罪判決之研究(二)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http://lawyer88.pixnet.net/blog/post/403485047
[十七]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性剝削)防治條例無罪判決之研究(四)
(十八)性騷擾防治法無罪判決之研究 楊俊鑫律師/所長著
楊俊鑫律師,預約諮詢0928967948,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152號七樓707室,中山捷運站二號出口直走到中山北路右轉,薩莉亞樓上
- lawyer660129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