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管當眾罵三字經及其他不雅字眼
- liv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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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5-20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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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在上禮拜五
公司主管無緣由的在辦公室內咆哮及大罵三字經和其他不雅字眼
員工中甚至也有兩位孕婦但因為事情發生的太突然
所以沒有錄音檔作為證據
但是我們有同事願意簽署連署書而事情發生至今,大聲咆哮並罵三字經的這位主管
他只有向留在辦公室的同仁道歉,並未打電話向我及另一位同事道歉
因為他是針對我跟另一位同事在罵,甚至事後有同事說這位主管還開玩笑地說
喔!因為他們被我罵走了!現在怕這間公司不讓我們簽非自願性離職書,也怕公司不願給予薪資跟資遣費
但是目前我們都心有餘悸,甚至現在我有點不敢找這類性質的工作
怕自己又到了另一間公司遇到像這樣會情緒失控的主管想請問這樣沒有錄音檔,但是有連署書
能夠告成公然汙辱嘛?
再加上我們能夠要求公司到勞工局,在有第三者在場的情況下簽署非自願性離職書嗎?
(因為這間公司有過紀錄騙年輕員工說如果要簽非自願性離職書會讓員工在找下份工作時有不良好的紀錄 ,我怕公司也對我們使出這一招)
- 王耀星 (E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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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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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5-2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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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對方在辦公室大聲咆哮並辱罵三字經貶低他人名譽,如果辦公室的眾多同事都可以聽到,是可能會成立公然侮辱罪。雖然當時沒有錄音下來,但是仍然可以由其他同事作人證,對方曾經道歉的事實也可以作為證據。另外公然侮辱罪屬於告訴乃論罪,被害人必須在事發後6個月內提告,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
(2) 就簽署非自願性離職書的爭議,您是可以向各地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的。如果公司不按照規定支付薪資和資遣費,您可以向勞工局提出檢舉,公司就會被罰款,您也可以一併請求公司付錢。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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