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毀謗、侮辱、妨礙名譽 > 這種情形可以告嗎

這種情形可以告嗎

  • DAVID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12-30 18:46 
  • 文章人氣:1245
  • 個人積分:144
  • 請問律師:

             我騎車前往對方家里巷口.製作一個看板內容是這樣(廖XX.住址00市00區000路X樓.你破壞家庭讓我原本一ㄍ幸福的家庭如今已破滅.還敢以我們的房子[因當時借名登記於他名下]威脅我老公要我撤回對你所提出ㄉ通姦.妨礙家庭告訴.另外還要給你一筆分手費.你父母居然也在幫你下指導棋.難道沒王法ㄌㄇ?)

    這份廣告看板我把他貼在我機車上.而機車放在她們家巷口.問題來ㄌ

    1.隔天我去現場發現看板已經不見.於是我前往派出所看監視器.看到就是對方把我ㄉ東西撕毀

    請問律師這樣我可以告他毀損罪ㄇ?

    隔天我又做ㄌ7張分別貼滿我ㄉ機車上.但又被他全部收走.這樣可以看竊佔ㄇ?

    2.如果我所說ㄉ都是事實請問律師他告的了我公然侮辱ㄇ?或毀謗名譽

  • 林智群 (klaw)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12-31 13:02 最後編輯日期:101-12-31 13:02
  • 文章人氣:711
  • 個人積分:15488
  • 律師評價:1004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190號
  • 對方應該成立毀損罪及竊盜罪,不過對方可能會主張正當防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