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存證信函相關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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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6-06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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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證信函的用途,主要目的是表示發函者的意思並留存證據。如果收到的存證信函內容與事實不符,您相對的也可以用存證信函回覆並表明異議,糾正對方錯誤之處。如果收到的存證信函內容與事實相符時,也可以選擇不回覆,因為這只是對方的一種通知。如果您打算回覆存證信函的話,字句上面當然要多加斟酌,但如果是替自己做法律上的澄清,存證信函是不會發生改變事實的效果,仍要看事後的證據,來看要負何法律上的責任。總之寫存證信函時要盡量清楚表達自己的意思,掌握好當事人、時間點和事件內容即可。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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