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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有用拒絕往來支票向人詐財判詐欺成立案例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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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1-14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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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46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10154號
  • 詐欺起訴的機率很低

    起訴後被判有罪的機率也不高

    你說的芭樂票詐財,的確是符合詐欺罪的要件

    但還是要看證據以及你對事實的陳述能力

    有沒有辦法讓檢察官、法官確信對方具有詐欺行為、意圖等等要件

     

    建議還是要交給律師來處理

    否則,一旦不起訴,下次要再告,會有刑事訴訟法第260條同一案件不得再起訴的問題。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