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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棄養

  • 笨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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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6-10 23:05 
  • 文章人氣:2178
  • 個人積分:6
  • 簡單描述一下我家的情況

    單親家庭,母親以及小時候靠著爺爺撫養

    我大哥讀書的時候 家中還有點錢給他繳學費

    到我的時候 家裡沒辦法,我只好半工半讀完成大學學業 (吃喝拉撒生活費用跟學費都我自己賺來)。因為我母親跟我說沒辦法幫我學貸 家裡也沒錢讓我生活。

    輪到我小妹,這時家裡應該有點積蓄 也敢幫她作保人辦理學貸,吃喝拉撒全部都由家裡支出。



    現在我退伍回來 有了份還過得去的工作,家中3個小孩都要給5000塊給家裡貼補
    但是現在我想搬出去自己住(說真的我也沒住過外面。加上離公司比較近,每天可以少快2小時路程)

    家裡的大哥就說如果我搬出去住不給家裡錢 就算棄養


    讓我現在有點恐慌,我怕我以後搬出去住會被告棄養母親
    因為我只要有一次沒給錢貼補家用就會被我大哥罵得很慘,我怕到時我真的會被告...


    我母親則是還有在工作(正當行業),薪水是我兩倍之多 = =


    我搬出去住,然後不給家裡錢。真的會被告棄養嗎?

  • 蔡侑玲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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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6-13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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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99 │ 律師證號:84台檢証字3017號
  • (1)   要成立刑法遺棄罪,必須是遺棄「無法靠自己維持生存的人」。依您的敘述,您母親還在工作,仍然可以自己維持生活,所以您搬出去後不給家裡錢的行為,並不會成立遺棄罪。

    (2)   民法子女對於父母的扶養義務,基本上是以「不能維持生活」為前提。但依照您的敘述,既然您母親有在工作,而且薪水是您的兩倍之多,應該是沒有不能維持生活的情形,所以您目前是不需要對母親負擔扶養義務的,自無所謂棄養的問題。

    (參照刑法第293、294條;民法第1114、111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