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事請求幫忙.麻煩您...
問題:弟弟的女友未婚生子了!
(弟弟和女友也無感情了!分手了一段時間!而且再生完第三天女方
把小孩抱來我們家.要我們撫養.丟著就走人.我們家人都很錯愕.弟弟當事者
更不知情.怎麼會這樣子.家人不喜歡那個女友.也沒辦法履行婚姻契約.)
想請問這案子是否可以有書面的切絕書給兩方的人簽這切絕書
已表示小孩與女方毫無關係.
倘若有切絕書.那請問該如何來書寫??已無後患之憂
謝謝您!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先辦理認領及監護權,而後再向生母請求小孩的扶養費用,而生母與該子的法律關係無法切斷,本件應從監護權去著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如果弟弟是小孩的生父,那還是要負撫養義務,
至於小孩跟母親的關係無法切斷,除非弟弟日後結婚的太太願意收養這個小孩
謝謝您的提供!有問題再向您請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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