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駁回對方上訴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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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1-17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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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程序就是法院要集中爭點
蒐集、整理資料,釐清事實關係的程序一般大概二次或三次就準備程序完畢
接著下次就開審理庭,開完就宣判請你還是不用急,畢竟法官不是當事人
他們對於每個當事人的案件都很謹慎
所以程序會較為繁瑣
他們審的越仔細,對你的權利保障不就是越週到嗎?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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