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費罰鍰未繳被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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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10-1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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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已至法院辦理限定繼承 因不想繼承土地 所以未主動辦理土地繼承登記 過一段時間後 被債權人(銀行)逕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辦理強制登記後 土地已被法院查封拍賣 且地政事務所亦以未立即辦理繼承登記處以罰鍰且移送強制執行 請問大律師我是否應繳該罰鍰? 不繳會有何後果? 可否將該罰鍰是為限定繼承的一部份?(即可否由該土地經法拍後 由法院逕為扣繳該罰鍰) 另外執行處通知單說到"受通知人如有民法或民法繼承篇施行法規定之{限定責任}情形者,請主動向本處告知" 是啥意思?? 請大律師ㄧ併指點迷津 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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