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生女之遺產繼承
- 阿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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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1-27 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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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日前於過世了,需要辦理遺產申報跟繼承的事宜,我是父親在外的私生女,但我出生沒多久父親即認領我,我是家我父親姓的,家族裡都知道我的存在,連父親的正宮及兩個孩子都知道我,只是現下父親過世了,也沒留下什麼遺囑,父親的家人要我放棄我繼承的權力,說家中女子皆要放棄給男丁。是不是自我父親死後過三個月我就不得申請拋棄繼承,但假設在我不提供資料的情況下其他被繼承人可以去辦理拋棄繼承嗎?
他們直要我交出我的身份證、印鑑章、印鑑證明、戶籍謄本還有什麼手抄本的,但我朋友說不可以交出,因為我一旦交出這些東西,他們就可以擅自拿去幫我辦拋棄。還有銀行結戶聽說要我的印鑑證明方可辦理,但我也不想耽誤了申報遺產稅的時間。
就我的了解,遺產過戶繼承可以慢慢辦,但是申報是有時限的,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如果不申報,我擔心會有罰鍰。
我想去申報遺產稅,但是不是有需要什麼其他繼承人的資料,但如果他們不願意提供給我那該怎麼辦才好?他們明白的表示,就是要我放棄
- 張祐豪律師 (張祐豪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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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1-27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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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是不是自我父親死後過三個月我就不得申請拋棄繼承,但假設在我不提供資料的情況下其他被繼承人可以去辦理拋棄繼承嗎?
是的,自繼承開始後三個月內未辦理拋棄繼承,就不得申請。
你若沒有提供資料,其他繼承人是不得去辦理,否則會有偽造文書的刑責。Q2:遺產過戶繼承可以慢慢辦,但是申報是有時限的,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
土地登記規則 第 120 條
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辦繼承登記時,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 公同共有 之登記。其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申請為分別共有之登記。建議:
即使是私生女,只要經過生父認領就視同婚生子女,可以繼承遺產,無須拋棄。
至於繼承申報的部分,建議你找代書幫忙辦理遺產稅及繼承登記的申辦,始為正辦。 - 張律師 電話0958286008 歡迎來電詢問
- 蔡律師 (蔡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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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1-27 19:45 最後編輯日期:102-01-2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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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必須先釐清幾點:
第一,您的身份證上是否有寫您的生父姓名。
第二、前項若有寫,接著您才有需要先去稅捐單位辦理應繼分之遺產稅繳納,拿到完稅證明後,始可去地政機關辦理公同共有登記。
第三、如果您的兄弟姊妹持續逼您要放棄繼承權,您可以請律師發函告知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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