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師版大您好
1/2號因為好奇貪玩而用了搖頭丸跟k他命
後來在路邊被警察臨檢.發現身上有殘留袋子跟一點點k他命
因此被送到警察局驗尿
大概隔了快一個月收到刑事傳票
傳票上備註上有寫
本署正舉辦毒品戒癮治療.參加者有獲得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之機會....等等
但今天去很準時去偵查庭報告
但檢察官只問了毒品從哪裡來?以及甚麼時候食用?
就叫我先回去等候驗尿通知
現在很驚慌.請問各位律師大人.請問驗尿通知大概甚麼時候回出來?
是否通知後就要直接勒戒還是有機會可以請求參加毒品戒癮治療?
現在整個心很慌.很怕工作跟家裡受到影響
謝謝您的幫忙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