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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諮詢

  • 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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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2-2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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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離婚協議書上的日期是寫簽名當天的日期嗎?對後面辦理房屋
      戶會有影響嗎?

    2.簽協議書時一定要男方、女方及2位證人都在場嗎?如沒有同時在
      場會有何影響?

    3.離婚協議書上想要不寫扶養費,因為怕他要我將房子寫成是扶養
      而且我覺得它應該是將贍養費扶養費搞混了,所以要我將房子
      成是贍養費,請問有何建議?(男方外遇離婚,答應將房屋過給女方,跟他要扶養費他說要租房子及養外遇對象所以付不起)

    4.如何避免男方年老時反過來向小孩扶養費?

    5.如果小孩的爺爺、奶奶、爸爸都沒聯絡,如何避免以後要繼承負債
     
      (爺爺都沒聯絡因為爸爸從小就單親)
     
      (奶奶現在就有負債2百多萬或更多,我不確定)
     
      (爸爸之後有可能搞失蹤,目前已是這種狀況,因為不給住所地址、
       上班地點...等,只有行動電話號碼如他不接就都找不到人)


    以上請幫忙解答,非常感謝您的幫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