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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術館醫療廣告問題

  • 福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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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10-20 20:50 
  • 文章人氣:1246
  • 個人積分:10
  • 您好~想請教以下兩個問題~謝謝^^

    問題1.國術館若在網路上成立部落格~並寫治療坐骨神經痛之類有療效的內容~ 但師傅沒有醫師執照~有營業執照~這樣會犯法嗎??

    問題2.如果請病患填寫回饋卡(卡片需填項目為姓名&症狀&治療後心得)~ 由病患自由填寫無強迫並告知會PO上網~ 而病患因肯定師傅技術而有誇大內容~ 例如填寫:師傅功夫非常好~什麼都可以治療好之類的話~ 而我們將客戶填寫的內容拍照PO上部落格~請問會觸犯法律嗎??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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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1-04-16 15:48 
  • 文章人氣:661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依

    醫療法第84條規定

    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第85條規定

    醫療廣告,其內容以下列事項為限:
    一、醫療機構之名稱、開業執照字號、地址、電話及交通路線。
    二、醫師之姓名、性別、學歷、經歷及其醫師、專科醫師證書字號。
    三、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非商業性保險之特約醫院、診所字樣。
    四、診療科別及診療時間。
    五、開業、歇業、停業、復業、遷移及其年、月、日。
    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容許登載或播放事項。

    因此國術館並不得為醫療廣告

    至於截取病患文PO網部分

    也建議不適合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