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們店前騎樓的木造臺階昨晚被人開車撞壞了,對方逃逸,我們有監視器拍到對方的車號
也於今日報警處理,目前警方說因為這無法構成刑事條件,無法告對方,所以沒有提供三聯單
,警方能協助的部分也只有盡量幫我找到這名肇事者,然後看能不能賠償或和解,我想請問這樣
的狀況是否真的沒有牽涉到刑法,而只是單純的民法責任?那如果對方不願意出面的話,有什麼方法可以強制對方付起賠償的責任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對方並非故意,且未造成人員傷亡,則無刑事責任,但您仍可請警方調取對方資料,以便向對方請求民事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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