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一審勝訴. 對方敗訴後上訴, 已收到高等法院的準備程序通知.
請問:對在一審都說謊, 需於準備程序提出民事答辯狀及證據反駁嗎? 還是開庭時再提出就可以了?(目前還沒收到上訴理由)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第二審係由對方單獨上訴,建議仍應先就對方的上訴理由進行答辯,再視法院審理之情況提出其他主張,訴訟過程會因個案而有不同的發展,並非一個制式固定的流程,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開庭前相關書狀最好給法院,法官可以先看到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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