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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投資詐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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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11-02 2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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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設甲原本經營一家公司經營的有聲有色,

    但因甲欲擴張其商店版圖的野心非常強烈,

    其公司所聘請的律師利用其企圖心,

    找來乙假冒金主,表示看好該公司發展願易投資該公司5000萬元,

    並慫恿甲多買貨品趁此機會好好大擴其公司版圖,

    另一方面不斷吹捧其公司未來性,

    在趁甲滿心愉悅不疑有他拿其投資5000萬元大舉進貨之際,

    突然堅決表示要撤資(是否屬於惡性撤資?),

    由於甲已將所有資金均運用於貨款中且開立支票

    隨著乙突然撤資,導致甲完全湊不到5000萬,

    開立之支票隨著期限將至也逐一跳票

     

    此時甲隨同律師和金主乙求救,

    乙表示若願意讓渡甲旗下公司,

    乙承接後便還其所有支票

    甲實在無力償還貨款,也無法退貨,迫於現實只好低頭。

     

    以上範例,若僅於短時間(1年左右)成立,

    若當初乙表明願意投資,但雙方並無簽署任何合資契約

    在此前提下,乙在甲運用資金後突然撤資,甲是否有其他方法拯救?

    乙是否屬於經濟犯罪?

    甲一定要立即還款嗎?

     

    綜觀以上範例,

    若甲提不出證據證明乙方是惡意撤資,

    但如此一來一往之間,甲瞬間便尚失其辛苦打拼之公司,

    這樣乙真的就都沒有問題嗎?

    是否有任何挽救措施或是自救方案?

    假設甲把錢先以支票方式開出並已經拿到貨,

    支票尚未到期故乙資金並未使用到,

    但甲是因有乙這資金才大舉進貨,

    此時乙要求撤資能夠不還嗎? 5000萬還未被支票對現啊!

    謝謝大家!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