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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借朋友

  • 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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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0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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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4
  • 您好:

    日前先生把車借給朋友(車主是我的名字),但借車的朋友拿到車後又把車借她的朋友使用,結果在高速公路和前車發生擦撞,把車停下來,導致後方車輛追撞上來,致後座乘客受傷(很嚴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中),請問這樣的狀況,身為車主的我,會要承擔什麼責任嗎? 從事情發生後已讓我們家庭陷入一片低迷恐慌中~

    ps:當初跟我們借車的朋友,在借車確認有駕照,也無喝酒,可是借到車後自己又借給其他人(我們並不知情)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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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02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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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214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263號
  • 如果單純借車給他人使用 對方也都持有駕駛執照 很難認為汽車所有人跟事故發生或結果有相當因果關係

  • 高雄張景堯律師 正笙法律事務所 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 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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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0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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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小月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日前先生把車借給朋友(車主是我的名字),但借車的朋友拿到車後又把車借她 ... (恕刪)

     事情又有些複雜,原來跟我們借車的朋友沒把整件事情說清楚,不斷的詢問才知道,原來整件事情應該是,A小姐(本身有駕照,來借車時無喝酒),跟我們借車後,又把車轉借給她的朋友-B先生(有駕照),B先生又把車交給C小姐開(無駕照),C小姐開車行駛高速公路上與前車發生擦撞,擦撞後就把車停駛在高速公路上,下車查看車子狀況,後面車閃避不及,導致撞上C小姐,目前C小姐仍在加護病房,但情況不樂觀,現在的情況是,我們這台車,和後面追撞的車,都扣留在警察局,警察說已把卷宗交付相關單位進行處理,後續請車主等候通知去領車,我想問警察當初發生的狀況,警察卻反嗆我們說,我們非當事人,無權過問

    請問身為車主的我們,現該如何是好?我們完全不知道,A小姐再把車借給其他人使用,這整件事件我們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嗎?車子已無法修護,我們該向誰請求賠償?A小姐允諾將負責賠償我們所有的損失,但現只有口頭上的承諾,如果事後她反悔,我們該怎麼辦? 腦海一堆問題,但真的不知從何說起,只想盡快解決,好讓日子可以早日回歸正常的生活..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