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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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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04-12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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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前科紀錄塗銷的規定如下,請 參照。
依法並不會因為少年嗣後有犯法行為即不予塗銷先前的紀錄,但是如果再犯的話,自然可能會被認定需科以較嚴厲之處分來導正之,嚴重的話少年法庭是可以移送檢察官以刑事案件進行偵辦的。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1條
少年受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轉介處分執行完畢二年後,或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執行完畢或赦免三年後,或受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之裁定確定後,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
少年法院於前項情形應通知保存少年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之機關,將少年之前科紀錄及有關資料予以塗銷。
前項紀錄及資料非為少年本人之利益或經少年本人同意,少年法院及其他任何機關不得提供。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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