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大大你們好
小的因上週2竊盜市政府的櫻花樹
當場被守衛人員報警抓到了
偷竊工具為鏟子.所以算是加重竊盜
做完筆錄移送地檢署.檢察官以限制住居放我回來
問題來嚕
我有打電話到市政府的景觀科要求和解.經討論後他們說要以市價6倍賠償
說我畢竟是把樹挖起放路邊.並無帶走
可我筆錄說是想帶回家種.而警方也是用竊盜來辦理
當初他們代表人員做筆錄時說2棵櫻花約1萬8千
那麼6倍不就108000塊
如願意和解就會以毀損來題告
請問律師大大們
已送地檢署後.還可能如他們說的用毀損來辦理嗎
我有酒駕的前科算公共危險罪.但已過5.6年了
那麼我願意賠償.還需繳罰金嗎
被判何種的刑法機會會比較大呢
請律師大大幫小的解決煩惱
謝謝!!
很明顯是竊盜,至於會不會構成加重竊盜則尚有爭執空間,但一般而言,和解應會獲得輕判。
回覆 許志嘉律師 檢察官有說這是加重竊盜 但對方說要改毀損 但這可以成立嗎 法官會改罪名嗎
回覆 許志嘉律師
檢察官有說這是加重竊盜
但對方說要改毀損
但這可以成立嗎
法官會改罪名嗎
如果您沒有前科的話,可以在地檢署偵查階段與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
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陳柏甫 律師
陳柏甫律師事務所
0918092477
第 1 名 目前評價 11209
趙平原律師 律師
趙平原律師事務所
0982100565
第 2 名 目前評價 1095
陳奕如 律師
陳奕如律師
0966465007
第 3 名 目前評價 500
張智凱 律師
0928093279
第 4 名 目前評價 194
林冠宇 律師
翊宇律師事務所
0909189070
第 5 名 目前評價 87
第 1 名 目前積分 29288
第 2 名 目前積分 11814
第 3 名 目前積分 4586
第 4 名 目前積分 1220
第 5 名 目前積分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