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司行使代位求償權問題
- Bru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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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6-2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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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9月因輕碰了前方車子的後保險桿,但因對方為長期租車的福特,有一些年限了。下車後查看雙方外觀均無外傷,對方因租車所以還是找了交警來及保險公司來處理。交警和對方保險公司都有拍照。雙方都無做筆錄,只開了道路交通事故登記聯。
今年12月,保險公司來函索賠二萬多,我覺得不合理去電說明,因為他是理賠組,說交由法務組處理,就沒下文了。
今年6月不久前才又由他們法務來函一樣要求二萬多。
問題:
1、理賠金額不合理,完全沒外傷,整個換掉合理嗎? 保險公司說要寄給我修理照片及估價單及發票。他說若不是因為此事造成的,要我舉証。內部的東西我如何舉証? 而且他們處理也太慢了吧? 隔了快一年來函要求索賠,我還能向警局調照片嗎? 很久了(去年9月到現在)
2、當下雙方沒做筆錄,就是覺得都外表沒事。這樣如何防止租車公司及保險公司的不當得利?
3、保險公司及租車公司可以不先知會我就直接修理嗎? 事後拿金額來要求索賠
4、若真要賠,如何和他們談這金額,折舊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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