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侵占、毀損 > 這樣算侵占或竊盜嗎?

這樣算侵占或竊盜嗎?

  • 沛語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26 15:12 
  • 文章人氣:971
  • 個人積分:14
  • 弟弟與弟妹於101年底判決離婚,也因弟妹於100年11月私自將房屋門鎖更換,故弟弟無法返家,舉凡所有屬弟弟個人物品均無法返家取得(因弟妹為房屋所有權人),又最近才得知弟妹已將房屋變賣,卻完全未通知弟弟前去拿回屬弟弟的私人物品及個人收藏品,房屋內的所有物品及家俱家電已被弟妹搬離,也寫存證信函要求她歸還部分弟弟的物品,但弟妹置若罔聞,請問,弟妹的行為是否構成侵占罪或竊盜罪(破壞他人所有建立自己所有)呢?被她拿走的東西(家俱家電和弟弟的個人收藏品)大多是弟弟刷卡購買的,這樣是不是可以證明弟弟是所有權人,而弟妹是不能私自搬離不歸還呢?房子變賣時她們已無婚姻關係,所以房屋內的所有物品是不是應該各自處分自己所有,而不會因為她是房屋所有權人而有權利私自處分?謝謝!!

  • 趙璧成 (趙璧成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26 18:41 
  • 文章人氣:431
  • 個人積分:532
  • 律師評價:63 │ 律師證號:98臺檢證字第8310號
  • 如能證明所有權歸屬,是有成立侵占罪之可能。
    以上供參。

  • 如有任何問題,請電0918099945或mail至amoschao357@gmail.com進一步洽詢。
  • 沛語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4-27 11:08 
  • 文章人氣:447
  • 個人積分:14
  •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能證明所有權歸屬,是有成立侵占罪之可能。
    以上供參。

    謝謝您,趙律師,再請問,查了一些判決書,好像如果對方侵占的物品沒有處分,就不容易構成侵占,是這樣的嗎?因當初放在住所的所有物品,並非是交由弟妹"保管"也非"借給"弟妹的,所以她應該沒有理由或藉口說是弟弟借放在她那的或是借給她的吧!因為既然夫妻共同居住,就非借貸關係吧!!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