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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長期於本人住宅前

  • Ronn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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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4-30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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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方長期於本人住宅前道路(巷道較狹小)晾曬衣物,多次造成用路人的不便,本人已多次口頭告知,請對方不要佔用道路,對方仍置之不理,某日情急之下,本人脫口而出「你曬一次,我砸一次」(台語),對方即以此興訟,告本人恐嚇,偵查庭時,檢察官只問你有沒有講,我說有,問對方,妳會不會怕,她說會,然後完全不給我機會說明原委,然我我就被起訴了,為什麼對方違法在先,我卻變成了被告檢察官也不管事情原委,斷章取義,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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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5-01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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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需視您行為當時是否果真的涉及恐嚇行為,但本件雖經檢察官起訴,但法官也不一定會認同檢方之見解,所以仍可極力去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