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猥褻被告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2-05-18 09:11
- 文章人氣:491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可能涉及加重強制猥褻罪,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上對方又握有您家人承認犯行的錄音內容,建議在前往警局製作筆錄之前,務必要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另外對方有傷害您家人的行為部分,建議應委請律師一併處理,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第 1/1 頁
- 1
共 7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