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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限定繼承後的房子買賣問題

  • 紹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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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11-16 08:31 
  • 文章人氣:1463
  • 個人積分:2
  • DEAR:
    小弟在父親往生後已經聲請限定繼承,也已經登報到六個月的聲請債權期限;如今父親往生後只留下一棟房子與北部大約1坪的風水地(與其他親戚持分1/3),因為在法院公告裁示六個月內不得對房屋過戶買賣的動作,那麼現在已過六個月的時限(5月-11月),若是要將房子脫手來對債權人做清償,是否需要將房子過戶繼承人之一名下(現有母親與三位子女繼承人)之後再來做買賣的動作??
    又,如果該房子仍有房貸在正常繳息,而第二順位債權人又不急著要求清償,在房子順利過戶繼承人名下之後還是得要盡快脫手嗎?還是可以繼續居住?
    感謝各位專業人士的回答~謝謝!!

  • 沈恆 (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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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8-03-25 21:36 
  • 文章人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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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7683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071號
  • 小弟在父親往生後已經聲請限定繼承,也已經登報到六個月的聲請債權期限;如今父親往生後只留下一棟房子與北部大約1坪的風水地(與其他親戚持分1/3),因為在法院公告裁示六個月內不得對房屋過戶買賣的動作,那麼現在已過六個月的時限(5月-11月),若是要將房子脫手來對債權人做清償,是否需要將房子過戶繼承人之一名下(現有母親與三位子女繼承人)之後再來做買賣的動作??
    又,如果該房子仍有房貸在正常繳息,而第二順位債權人又不急著要求清償,在房子順利過戶繼承人名下之後還是得要盡快脫手嗎?還是可以繼續居住?

     

    您好!

    不動產應先辦理繼承登記,才能進行後續的處分,何時出售可自行決定,債權人無意見及可。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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