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之前的勞資糾紛官司未結案,前幾天收到資方寄來刑事傳票
說我在line上罵他
但我並沒有在影射他丫,我是在line的主頁上打過二則心情寫照如下 <以刪>
1.別人的小孩不是人 你家的小孩才是人 幹…你們會有報應
2.把別人跟你說的話拿去邀功 真的想罵你幹你娘
"1"是妹妹的婆婆 要叫她拿掉小孩
"2"是另個妹妹因被同事陷害被主官盯慘
今天去了第二次偵查庭,檢查官要我帶齊勞資糾紛的證物,然後資方要傳二位證人
一位是經理 一位是股東 ,很怕他們一起說謊那我該如何?
會對我很不利? 我可自己寫刑事答辦狀?因申請法扶沒過 衷心請問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