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ar 律師大大們:
想請問一下若因社區外牆老舊有裂痕導致室內滲水,此責任劃分是管委會嗎?因有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約第十條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此條約的意思是可以找管委求償嗎?主委可以說社區不負責就不管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社區外牆屬公共區域,故應由管委會來進行修繕,若您們已經先請人來修,則可以向管委會請求該修繕之費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社區外牆屬公共區域,故應由管委會來進 ... (恕刪)
社區外牆屬公共區域,故應由管委會來進 ... (恕刪)
Dear 謝律師好:
所以不能因為主委說:社區從來沒賠過就不關管委的事!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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