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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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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13 16:31 
  • 文章人氣:1404
  • 個人積分:4
  • 爺爺生前將其農地登記在其兒子名下(三人共同持有已經超過25年,一直沒有分割處裡)

    爺爺於9年前往生

    今年他的2個女兒突然提到要分當初的農地(2個女兒)

    請問他的女兒若提出訴訟,有可能分到農地嗎?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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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13 16:58 
  • 文章人氣: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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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本件系爭農地既然是在生前即已完成過戶,即為三名兄弟名下的財產,不構成應繼財產之一部分,並沒有遺產分配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梁維珊 (美女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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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6-14 09:25 
  • 文章人氣: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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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2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9198號
  • 您提供的問題涉及:

    1.民法第1173條,也就是說要看您祖父生前將土地分給三個兒子的原因是否為結婚分居營業?如果是,則需歸扣至遺產當中,這部份是對方會主張的。

    2.民法第1146條,然而,您這裡可以嘗試抗辯繼承回復請求權已經罹於時效(知悉被侵害時起二年),惟對方可能主張她不知,進而主張自繼承開始起10年內仍得請求。

    以上,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向律師諮詢,俾維您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