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會被告刑法356條及民法244條嗎
- 雨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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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11-2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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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家人欠卡債,收到支付命令,名下有全家人共同持有之四分之一房產,但因房子貸款借款人為家人,我們任保證人,如今家人繳不出卡債,更不用提房貸。
2、因此我們請家人贈與過戶給其中一位家人,其被贈與者代為償還其所欠之房貸。(之前家人借款前就有寫一份切結書,就是關於若房貸付不出來的處理方式)
3、支付命令收到後我即與銀行洽談代為還款,因此我寄出了異議狀,但銀行姿態一直很高,無法同意我提供的還款計畫,此時房產已順利過戶。
4、後接到出庭通知,又收到調解筆錄。
5、我發出存證信函告知我代家人分期償還的計畫,但銀行還是不願意我的方案。
想請問各位大人,依以上敘述,銀行可能會告家人與被贈與者以上兩條嗎?因如何因應?
- 陳國瑞 (陳國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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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0-11-25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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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既然您已經對支付命令聲明異議,法院就會進入訴訟程序,所以您有接到出庭通知。至於調解通知,應該是法院希望你們在進入訴訟程序前先試行調解,如果可以調解成立,本事件法官就可以結案,這是減少法院負擔的措施之一。
您可以在調解程序中提出還款計劃,爭取調解委員的同情,甚至是開庭時也可以向法官陳情,表示你們願意還款,由法官來主持雙方調解,並由法庭製作和解筆錄,如果調解委員或法官能從同情弱者的角度出發,或許銀行在法官施壓下會願意接受你們的和解方案。如有疑問請電02-23710851詢問,謝謝!
- 陳國瑞律師、會計事務所/E-mail aderson177@gmail.com/嘉義所(05)2782938/台南所(06)2981631 /FAX 098684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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