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本人有一建地,擁有完全所有地權
但其上有一古早留下來的土塊厝
多有損毀及坍塌最近
想將土地買賣
經稅務單位建議
已申辦註銷房屋稅籍
問題是:
該地之土塊厝地上物為共有狀態,且部份共有人多已亡故,有繼承或未繼承情況
請問
土地買賣前該做那些處置動作
原則上還是先取得房屋所有人同意 看如何補償 避免將來有糾紛發生
建物如無合法產權(即未經所有權登記、無所有權狀,此與房屋之稅籍登記無關),且無合法占有權源,可向法院訴請拆屋還地。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物如無合法產權(即未經所有權登記、無所有權狀,此與房屋之稅籍登記無關),且無合法 ... (恕刪)
建物如無合法產權(即未經所有權登記、無所有權狀,此與房屋之稅籍登記無關),且無合法 ... (恕刪)
今天去地政查詢說是沒有任何保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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