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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複雜的車禍問題

  • 花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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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11-28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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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積分:8
  • 父親在100/10/15睌上走路被摩托車騎士撞倒,當下也叫了救護車送到高雄長庚醫院,接到電話趕去發現我父親神智不清,說話也顛三倒四,我們三個女兒以為他又喝醉酒,要他住院不要出院也不要,最後就乾脆放他一個人,想說他酒醒了會自己回家

    結果隔天10/16又接到電話,醫院說我父親還在醫院,檢查後才知道原來他傷到頭部!血液也沒有酒精成分!不過10/16早上他有走路跌倒眼睛上面接近額頭的地方腫了一顆像饅頭一樣!

    才知道他車禍當天根本沒有喝酒~整個人會瘋瘋顛顛的可能是因為撞到頭

    剛開始肇事者看起來很有誠意,但我父親住了2個星期的院後他慢慢不太理睬

    強制險也只賠醫療部份,可是醫生說我父親1個月內都必須24小時看護!肇事者也不負責

    做了第一次協調,想說他如果無法一次拿出一筆錢,至少多少拿一點補貼我們~他當下雖然說好,但結束後到現在一點表示都沒有!現在我父親住在安養院,詢問一些比較有經驗的,他們說起碼要跟對方要50萬,於是我們跟他開口了~他說沒有辦法!法院見!而且還把責任推到車禍那天我們將父親丟在醫院,害他跌倒才會變成這樣!

    ※請問,這樣他就沒有責任了嗎?我父親只是行人而已

    他最後還說只願意拿出2萬元 == 我們前前後後奔波付出的加上請假沒上班~根本不夠吧?!

    現在我們打算提告,可是我父親無法表達,當時辦案警方說一定要有精神鑑定才能由我們家屬提告,但是這部份不是還要再追蹤一段時間嗎?我們根本不敢再拖了,因為我父親已經是癌症末期了!

    ※所以,請問一定要透過警方提告,而不能我們家屬自行提告嗎?有沒有什麼辦法不需要再開什麼無法表達的証明呢?

    第三個問題是,我們有透過協調委員會協調,請問這樣打官司事不是不用負擔任何費用嗎?那如果直接由我們自行提告是不是就需要負擔什麼費用?因為我們家裡情況並不是很好~

     

    謝謝~我們家3個小孩還很年輕也沒遇過~跑到焦頭爛額不知道該怎麼辦!所以希望可以在這裡得到一些幫助!!

  • 花兒
  • 花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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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12-04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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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並不是被害人本人才可以提出告訴,被害人的家屬亦可以提出告訴,警察可能不是很懂,如果 ... (恕刪)

     不好意思~請問具狀是??

  • 蔡明哲 (阿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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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12-04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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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13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6961號
  •  所謂具狀,就是用寫的,是先寫狀紙給法官看,一般來講開庭時間很短,讓妳講話的時間很有限,倒不如先把妳要講的用書狀寫好事先給法官看,法官開庭前先有個底,問案時比較可以切入重點,節省大家的時間,而且比較不會讓妳的權益受損,增加判決有利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