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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不繳租金四個月後繞跑

  • Troy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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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1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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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房客積欠四個月租金後人不見了, 大樓監視器在三天前看到房客帶著皮箱走出. 然後迄今未歸. 寄出的存證信函還在大樓管理員那沒有領取.

    目前遇到兩個問題:

    1. 因之前與房客鬧得不愉快. 現在人不見了. 但電表仍一直跳.擔心裡面是否會有瓦斯或電器用品未關好. 請警察與里長協助一同入門, 警察卻百般推託此為民事案件, 如果在門口沒聞到瓦斯味就不跟我進門, 甚至勸阻里長不要與我共同入門.未來可能得當證人等等. 里長在他的勸說下也拒絕前往了.

    請問如果警察不幫忙, 我找大樓主委或是保全人員一同進屋並全程錄影存證並未動任何東西只檢查瓦斯及關掉電器用品. 這樣被告入侵住宅會成立嗎?

    2. 因房客目前不見了四天. 也不知是否會回來.

    請問接下來的程序. 走區調解委員會比較快? 還是直接上法院民事起訴強制執行比較快?

  • 高雄張景堯 (張景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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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2-08-18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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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確實因為安全考量  請管委會陪同進入  應該不至於被認為無故侵入住居

     

    2.調解委員會沒有強制力  對方可以完全不理會開會通知

       建議還是直接提民事訴訟解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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