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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律師您好~

  • 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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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12-02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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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您好~ 家人之前住的房屋因房貸繳不出來,已遭法院拍賣1年多, 日前卻收到管委會提告催繳管理費, 12月中要開簡易辯論庭通知 房屋法拍之前,家人都一直住在那裡, 管委會並未依正常程序公開催繳, 法拍前也未向法院申請參加債權分配, 現在卻忽然提告,要催繳管理費金額8萬多 當時管理費一個月約1500元,等於已經4年多沒繳, 家人現在名下無財產 在外租屋,且每個月薪資都已經被強制扣薪1/3, 根本無能力償還,請問對於這種問題,在開簡易辯論庭時, 被告該如何答辯較有利呢?謝謝回覆
  • 廖淑華 (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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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12-02 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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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該繳而未繳屬實,只能提出誠意,與管委會協商繳款方案,以最有利自己方式,向法院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