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認識一女子,常與她以手機LINE通話,最近她先生向法院訴請離婚,結果法院寄來的資料附有該女子與我手機LINE之通信內容(非從我2人之手機上取得),著實讓我嚇了一跳,讓我知道該通訊軟體並無隱私可言,據了解,女子之先生有尋求徵信社協助,請問:他們的行為是否觸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抑或他法?如有,女子與我該如何反擊? 懇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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