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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危害防治條例

  • 亞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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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0-12-13 22:52 
  • 文章人氣:1010
  • 個人積分:8
  • 我有一件毒品的事情,對方告我引誘跟販賣.但經過多次地檢署檢察官的調查常記通知書來叫我去地檢署!!

    但今天我收到一張(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不起訴處分書)..這是關於毒品引誘跟販賣不成立的!!

    這樣的話是代表沒事了嗎?

    我可以反告他汙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