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禮顧問契約
- 阿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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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0-26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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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認識 A小姐(代稱),見面幾次後,她表示興趣是希望能夠當個婚禮規劃師,而且也還在學習,因為考核需要做問卷,約我到他們公司請我幫她做問卷打分數,一開始先跟我在一個小房間裡向你說明她們公司的產品及規劃一些有的沒的,等說完呢請我幫她打分數,然後進來一個帶她學姐,說問卷有沒有放水什麼,學姐突然提到A小姐考核還缺一組產品,A小姐這時裝可憐叫學姐不要講,說什麼不希望我誤會,說上星期本來朋友說要一組;但失聯了,這時在一旁的學姐就說今天是最後一天考核他們只剩最後一個名額,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她,學姐離開要我們講一下,A小姐用眼淚攻勢、苦肉計;沒通過考核的話,因為家庭因素她就必須離開高雄回去台北,就這樣我簽下一組兩套的合約,並付了頭款(合約分頭款,尾款在履行婚禮規劃時付款,頭款是總額的四分之一),現在也超過十天鑑賞期,合約、任何實質產品都沒拿到。
請問這樣我解約或毀約能拿回已付的頭款嗎??或是法律上有保障我至少能退回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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