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阿媽都過世了,留有遺產-阿公名字的房子,和阿公和我爸二個人共有持份的土地.
我爸也過世了,媽媽也早就不在,現在我爸的兄弟姊妹們(共有四個女生,三個男生),說要把房子和土地賣掉換現,我們也被迫搬出住了二十幾年的家.
有我爸名字的土地已過到我弟名下,所以現在土地是阿公和我弟的名字,房子是阿公名字(阿公的未辦繼承),
目前的繼承人有爸爸七個兄弟姊妹,加上我跟我弟二個人,請問他們現在如果找到買主,可以不用經我們的同意和蓋章,就出售房子和土地嗎?
我弟說我們的地號好像是道路用地(土地開發公司寄來的信上說的),可以不用全部人都同意就可以變賣移轉,是真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