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及贈與稅法的疑問
-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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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1-08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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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師先進大家好:
想請問,父母通常會在子女結婚時,給予子女一些財產,做為子女成家之用,根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0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婚嫁時所贈與的財物,在100萬元的限額內,免課贈與稅,而且父母可分別計算,也就是父與母可以各給100萬元。
遺贈稅法第22條規定,每人每年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而且贈與稅免稅額220萬元及子女婚嫁贈與免稅額100萬元是分別計算,子女結婚時,父母可各自贈與220萬元及100萬元,都不用課徵贈與稅,尤其子女在歲末年初時結婚,免稅額度更可達到千萬元以上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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