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怎麼辦?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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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2-11-26 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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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我國倘若無法協議離婚,則必須透過法院裁判離婚,而法院裁判離婚是必須有法定離婚事由,如遭家暴、對方通姦等,倘若您都無法提出,則必須由法院認定雙方是否確實無法持續婚姻,並非單方面想離就離的,是否略述您想離婚的理由,以供判斷?
2、子女監護的部份,法院會審酌雙方究竟誰比較適合擔任照料子女之人,建議您應該詳細斟酌此部份,倘若您的職業是您所述的工作,恐多少有不利宜小心爭取。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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