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擦撞問題
- 阿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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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1-01-02 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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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依下今天早上時我行經某路口時和一輛機車發生擦撞
當時情形是我經路口時時速約10~20公里
因為我家附近~我知道這裡常出車禍~因次經過這巷子口時我有先煞車看有無車輛我有看到對方~我有看他要過不過的~因此我就繼續開
當快過時巷子口(我整台車已經在巷子口正中間了)他撞到我右前方保險桿
我方是條大馬路雙線道~對方是約剛好一台車可過的那種小巷子
當下發生我立刻報警~也無移動車輛~對方自行將機車牽起
直到警方做好量測才叫我把車開道路旁
做筆錄時我就把當時情形講給警方聽~
對方筆錄是說他時速約30~40
他沒看到車也無減速~出來就撞到了
請問這該怎處理??
警方是有叫我們雙方通知保險公司~不過假日要等星期1保險公司才會開
我車先簽去保養廠~停放在那~因為保險公司叫我先不要修比較好~星期1在叫我打電話去
請問雙方誰對誰錯呢?汽車跟機車擦撞汽車比較吃虧嗎?路權歸誰呢?
對方是腳有擦傷~車殼前方有破~旁邊擦傷我知道對方受傷所以打算對方有醫療證明幫他出醫藥費~但是車子損壞問題呢?
因為沒發生過車禍想請教一下
整個就是不懂想請教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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