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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視權糾紛

  • 趙乃怡律師 (趙乃怡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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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05 21:47 
  • 文章人氣:232
  • 個人積分:2830
  • 律師評價:302 │ 律師證號:100台檢證字第9372號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得以向本案審理法院聲請暫時處分,以期能先行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 趙乃怡律師,本所位於台北車站旁,交通便利,歡迎來電預約前往本所諮詢面談之時間。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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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1-06 11:25 
  • 文章人氣:303
  • 個人積分:96906
  • 律師評價:2412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申請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及起訴請求改定監護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