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留言,對方無端說我公然汙辱,要我去警察去報到
- 希菲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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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1-27 09:30 最後編輯日期:103-01-2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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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遊戲論壇,留言遇到黑白郎君這類人
別人的痛苦,就是我的快樂
遇到這種人,就跟遇到瘋狗一樣
這樣的說詞,過了幾個月後的這幾天
收到警察電話要找我去喝咖啡,聊聊天
而當時這樣留言,並非針對發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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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文章,PO文者「簡稱A」討論的是,抓寵物被殺掉,沒抓到
我回文,殺掉寵物的,就跟黑白郎君一樣,其餘跟上述一樣
但是寵物是別人讓出來的,讓出寵的「簡稱B」也出來說話了
說他讓寵還要被質疑如何如何,最後就開始威脅說
那些隱名的,有種不要刪留言,不然告死你之類的回應
而我的留言是在B出來說話前,就留言的
就算去警局,也不可能看到當事人
這樣要和解嗎??根本就是A跟B吵架,我這路人說了一句
就被2邊視為敵人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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