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約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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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2-0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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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析如下:
1.丙公司有無權責要求甲降價或改變原約定之契約
承攬契約存在於甲乙之間,丙似無權請求甲變更原契約,蓋丙非契約相對人。
甲公司似必須發相關存證信函與丙及乙,請求依契約約定,甲已欲進場施工,履行契約,請求乙及丙依契約讓其施工。以利若遲延工期,可主張相關責任非出於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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