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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屋合約寫2房2廳2?.結果卻給沒水功能的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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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3-21 16:05 最後編輯日期:103-03-21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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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購屋合約寫格局為  2房2廳2?

    結果實況卻是只有一組廚具放在那裡,有排油煙機及瓦斯爐,

    但沒有水龍頭也無無給水排水功能. 必須另外拉水管.

    仲介說是 2廳是 客廳+飯廳  並沒有廚房.格局自己可變更.

    是我看屋時沒看清楚.自己誤解了.

    請問是否構成廣告不實?

     

    公平交易法第21條《廣告不實》

    公平交易法第21條:「事業不得在商品或其廣告上,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對於商品之價格、數量、品質、內容、製造方法、製造日期、有效期限、使用方法、用途、原產地、製造者、製造地、加工者、加工地等,為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或表徵。事業對於載有前項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表示之商品,不得販賣、運送、輸出或輸入。前二項規定於事業之服務準用之。廣告代理業在明知或可得知情形下,仍製作或設計有引人錯誤之廣告,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廣告媒體業在明知或可得知其所傳播或刊載之廣告有引人錯誤之虞,仍予傳播或刊載,亦與廣告主負連帶損害賠償
    任。」

    公平交易法第41條:「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違反本法規定之事業,得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千五百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未採取必要更正措施者,得繼續限期命其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按次連續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至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