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詐騙、背信 > 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 安小魚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7-24 11:08 
  • 文章人氣:1236
  • 個人積分:6
  • 我在98/10/28 因為找尋工作被騙 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於今年101/10/28
    滿3年,這中間都沒有收到任何一封傳喚書及起訴書簡易判決
    ,可是要解除警示帳戶,都需要任何一份法律公文來解除,當初打去當地通報的警局,他們也叫我等法律公文,請問 我該如何解決此問題??
  • 林智群 (klaw)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7-24 11:30 
  • 文章人氣:537
  • 個人積分:15488
  • 律師評價:1004 │ 律師證號:95臺檢證字第7190號
  • 一個案件查了三年,表示涉及人非常多,還沒結案,

    必要時請求地檢署出具函文讓你解除警示帳戶,如果地檢署拒絕,再提訴願及行政訴訟

  • 安小魚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7-25 16:49 
  • 文章人氣:517
  • 個人積分:6
  • 不好意思~~你說的請求地檢署出具函文,要怎麼申請..還是一定要等到 101/10/28 才能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