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畫重新拼貼設計販售問題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7-24 13:41
- 文章人氣:418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許隨譯 (許隨譯律師)
- 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7-24 20:03
- 文章人氣:411
- 個人積分:880
- 律師評價:19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06號
-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 許隨譯
- 廖修譽 (廖修譽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1-07-25 10:08
- 文章人氣:544
- 個人積分:1188
- 律師評價:199 │ 律師證號:84台檢証字3017號
-
將原畫重新拼貼改作,就會成為新的創作,新的圖形一樣會受到著作權法的保障,您因此享有新圖形的著作權。對方修改圖案顏色並消除文字及背景後,製作成商品營利,也是一種改作。由於著作權人專有改作的權利,未獲得授權者是不得改作的。但是重點是要對方是依照您的拼貼圖來改作,如果是對方自己拼的,雖有類似,但已不能就認定對方違反著作權。如對方真的是依您的拼做改作,這時您可以主張對方侵害著作權,依著作權法要求對方不得繼續販賣以及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之損害賠償。
(參照著作權法第3、6、16、17、28、84、85、88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 廖修譽律師(緯譽法律事務所)
第 1/1 頁
- 1
共 4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