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交通事故 > 過失傷害不起訴

過失傷害不起訴

  • 台灣黑熊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1 01:16 
  • 文章人氣:3802
  • 個人積分:6
  • 您好。有個問題想請教。去年五月因自己超車不慎 差撞到對方 當下報警並詢問對方有無受傷 對方說沒有 警察做完記錄 也問雙方是否受傷 我們都說沒有 所以以A3車損無人傷亡結案 保險公司處理完車輛 簽完和解書後 以為沒事了 對方八月頸椎開刀後 去警局提告過失傷害 偵察庭上 我提出對方之前車禍已造成傷害 對方也承認 但辯解說 之前車輛造成頸椎椎間盤突出但無神經壓迫 是我跟他的車輛造成神經壓迫才要開刀 後經檢察官行文醫院查證 之前的車輛已造成椎間盤突出併神經壓迫 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想請教是否可對其提出誣告或其他告訴 謝謝

  • 謝文明律師 (謝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1 09:21 
  • 文章人氣:463
  • 個人積分:110780
  • 律師評價:10155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952號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確實有可能會涉及誣告之情節,所以您仍可以提出誣告之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 如尚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 : civili1201@gmail.com聯繫,謝謝!
  • 曹尚仁 (曹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1 09:25 
  • 文章人氣:488
  • 個人積分:49514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對方明知該次車禍並沒有受傷,還對您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則確實可能涉販誣告罪,然本文建議您提起誣告罪告訴之前,還是應該尋求正式諮詢並檢附不起訴處分書,否則您的誣告告訴也是可能會有誣告問題.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1 09:34 
  • 文章人氣:478
  • 個人積分:7600
  • 律師評價:1300 │ 律師證號:97臺檢證字第7813號
  •  

    您好,如果是明知如此,是有構成誣告的空間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http://www.attorneysu.com.tw/

  • 請直接致電或LINE 在本頁面回覆律師無法得知 執業區域:台中.彰化.雲林.苗栗.南投.台北.桃園/蘇文斌律師區域:台南.高雄.嘉義
  • 賴昱任 (賴昱任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1 10:26 
  • 文章人氣:511
  • 個人積分:18508
  • 律師評價:966 │ 律師證號:100臺檢證字第8987號
  • 對方虛構因車禍而受傷之事實而提告過失傷害罪,應已構成刑法誣告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3 15:56 
  • 文章人氣:476
  • 個人積分:96878
  • 律師評價:2410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已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可考慮對對方提出誣告告訴。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呂超群 (呂律師)
  •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
  • 文章日期:103-04-24 14:29 
  • 文章人氣:487
  • 個人積分:496
  • 律師評價:105 │ 律師證號:101臺檢證字第9580號
  •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基本上對方在本次車禍之前已有就醫紀錄足證之前已有神經壓迫之情形的話,則對方難以推諉為不知情,所以對方成立誣告罪之機會很高,建議您可依法提出刑事告訴。當然您因此所生名譽權侵害之部分,依法您亦可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