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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男友的妹妹在臉書po文說我是婊子 這樣如果提告可以成功嗎

  • 小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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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23 00:56 
  • 文章人氣:683
  • 個人積分:4
  • 我前男友的妹妹與我同樣的年紀,學校也同一所,因為他們長的很相像,所以當她走過去時我總會多看兩眼,沒想到有天回家看到她po文說到她哥及瞪她這件事,就知道是指我叻,姑且不談是否有瞪到(瞪到也不犯法吧?!),文中有許多髒字,且留言也提到婊子、廢物及髒字,還有些下流侮辱的字眼,例如”叫遛鳥俠去找她,不過他可能會因此而自卑因為她的洞太大”

    這些證據已經截圖,請問有干涉到法律問題嗎?

  • 曹尚仁 (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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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23 14:00 
  • 文章人氣: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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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845 │ 律師證號:99臺檢證字第8728號
  •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公開PO文,以辱罵字眼侮辱您的妹妹或是傳述不實足以侵害您媚妹名譽的具體事件,則可能涉嫌公然侮辱罪或是誹謗罪,可以提起刑事告訴或是民事賠償.

    2、但是本件的被害人是您的妹妹,原則上必須由您的妹妹提起告訴或是起訴.

  •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或留言詢問,請勿直接於此回覆,因為系統不會通知我,以免遺漏,並求周詳,謝謝。※電話:0961-365-252 電子郵件: god033520001@gmail.com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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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4-2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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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24103 │ 律師證號:102台檢證字第10787號
  •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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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