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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如何做才可以保護自己??

  • i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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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5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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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多年前家裡以我的名義買了房子結婚以後我和太太小孩搬到外地,這間房子就一直是我哥哥住;因為哥哥家裡經濟狀況不好,所以我也沒有很硬性的要求他過戶

    這兩年我即將滿65歲,請問名下有兩間房子是否會影響我後來的老人年金??

    另外,我得知哥哥在那間房子裡常常私下聚賭,請問如果讓警察查獲時,我是屋主會不會有連帶法律責任???(牽扯到親情與法律的糾葛,不知如何處理??)

     

  • 吳政航 (林宗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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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日期:103-07-2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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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評價:131 │ 律師證號:111臺檢證字第16639號
  • 1.基本上,老年年金給付請領資格:

       a)被保險人年滿60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

       b)被保險人年滿65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而並計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之年資後已滿15         年。

       c)被保險人擔任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合計滿15年,年滿55       歲,並辦理離職退保。

    所以跟您名下幾棟房子無關。

    2.基本上您不會有相關責任,被查獲時,您有可能會到案說明,房子也不會被假扣押

    以上。

  • 理醫法律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