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朋友因為幫忙朋友打電話約對方出來,導致我朋友現在被判強盜罪,因為我朋友好心幫朋友約人出來,她朋友說對方欠錢不出來,而麻煩我朋友聯絡對方出來,而當時不知道她朋友會傷害到對方以及搶走對方身上財務,現在我朋友的朋友把責任扛下來,跟警方說是麻煩我朋友約人並不是設局,但是警方現在不採信她們現在的說法,把我朋友依強盜罪辦理,我朋友只是好心幫忙約人卻不知道會變成這樣,我想請問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建議您還是要蒐集與朋友間之通聯與對話,並委託律師於檢警詢問時到場,以保權益,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您好,因您朋友欠缺強盜故意,並不構成強盜罪,建議尋找其他有利證人到庭作證,又因強盜罪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建議找刑事專長的專業律師協助您朋友辯護,以維護您朋友的權益。
強盜罪是重罪,最少關五年,建議找律師好好處理,
把你朋友不知情的有利事證找出來,不然法院通常會以共同犯強盜罪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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