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護權暫時假處分
- 房佑璟 (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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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01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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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先生強行將小孩帶走,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即使您取得監護權之暫時假處分,您先生對小孩仍有探視權,除非您先生有相關暴力行為或言論,可對其聲請家暴令,禁止對方接近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 您好,我是房佑璟律師,很高興為您服務。0910638932。無邊無限,無遠弗屆。LINE ID:@snc5740c。顏寧律師LINE ID:@szu8377t。
- 蘇文俊律師 (蘇文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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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日期:103-09-0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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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如果你有意思要離婚的話
建議可以提假處分
因為假處分提出後一定要提離婚訴訟
主要提假處分目的在於先確定關係
避免監護權有爭議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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